社會兼職🛺:上海市邏輯學會副秘書長;(美國)皮爾士學會國際咨議委員會中方委員;復旦大學杜威中心兼職研究員🧑🏽⚖️;四川大學符號學-傳媒學研究所兼職研究員
研究方向👩🏿🌾:致力於邏輯學▶️、知識論與方法論的交叉研究。
學術成果
2020年
︽論文《走向建模論的邏輯規範:對現代邏輯“必然性”觀念的澄清》🤌,刊於《南國學術》(繁體字)2020年第4期。
︽ 論文《信念規範的經濟之維📽:對“實用性”的一種解讀》,刊於《社會科學》2020年第9期🤛🤜🏻。
︽譯著《推理及萬物邏輯》(皮爾士著),復旦大學出版社,2020年5月。
︽評論《羅素:拿下諾貝爾文學家的哲學家》,刊於《新京報-書評周刊》,2020年5月16日🎐,B02-B03🆙。(http://www.bjnews.com.cn/book/2020/05/18/728415.html)
︽書評《大數據中的因果關系》,刊於《三聯生活周刊》2020年第15期🪥,2020年4月13日,第142-143頁。
2019年
︽ 論文《論“邏輯分析”》,刊於《學術月刊》2019年第3期;全文轉載於《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邏輯》2019年第3期。(本文字數:>21千字)
2018年
︽ 論文《論“偽稱”及其不理性》,刊於《學術月刊》2018年第4期➔;全文轉載於《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邏輯》2018年第3期。
︽ 論文《實踐推理的有效性:從馮賴特到安斯康姆》,刊於《湖北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3期🧭。
︽論文/筆談《如何解讀馮賴特對於實踐推理有效性的理解?》,刊於《EON4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8年第3期🤛。
2017年
︽論文《推理與做事》🧗♀️,刊於《思想與文化》第二十輯,EON4出版社,2017年6月。
︽ Article,On the Justification Problems: Towards a Peircean Diagnosis and Solution, History and Philosophy of Logic (A&HCI, SCIE), 2017, Vol.38, No.3, pp.222-238. (http://dx.doi.org/10.1080/01445340.2017.1307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