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思勉人文講座第165講舉行🚞✝️。臺灣政治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孫善豪在閔行校區人文樓5303學術報告廳給廣大師生帶來了題為“分配的正義與生產的正義”的報告。本次講座由哲學系副教授孫亮主持並評議。
孫教授首先向大家概述了本次講座的結構。孫教授的講座主要分為四個部分:1、正義問題之歷史回顧;2、“正義作為應然vs. 正義作為實然”與“正義作為生產vs. 正義作為分配”;3、自由主義的正義觀🙋🏿♂️;4🙇🏼、以洛克為例說明:“以私有財產為正義基礎”之問題🏊🏼🏃♀️。孫教授概要地論述了正義問題在歷史中的理論圖景。在此歷史的回顧中孫教授從中把它概括為“正義作為應然”與“正義作為實然”的對立。孫教授認為正義問題作為應然問題,來自於某種“普遍”與“特殊”的對立。若無此種對立,則即無“應然”問題⏩。孫教授還認為此中“特殊”或“特殊需要”,實為一“給定者”。蓋人首先為一生物🎦🍵,因此與所有生物(柏拉圖之“豬”,或康德所說“動物”)一樣,有其基本生活之需🔧。相對於此,則“普遍”或“普遍原則”則顯得像是個“外加者”👨🏻🍳。但此一“外加”何以可能?哲學家之不問此問題者,則此可能性或只能在於“直覺”──此或即Rawls正義二原則所本𓀐。哲學家追問此問題者,則此可能性有二👍🏻:或是訴諸:道德形上學但是只能很直覺地(亦即反省不足地)把“正義”問題限定於“分配正義”,而完全忽略“生產正義”的面向。這裏的問題是➞:分配原則(或“分配正義”之原則)之性質。而馬克思的歷史唯物論認為“普遍”是由“特殊”與“共同”間之矛盾的產物。若依歷史唯物論👨🏼🏭,則“正義”之所以會成為“應然”問題❤️,其實來自於某種“普遍的生產”的出現。亦即🎛:如果生產只是個別的🛍🦄、孤立的🤸🏻,則即既無“分配”、亦無“應然”可說。唯因生產普遍化了👨🏼🔬,乃有“分配”、從而“應然”可說👨。由此,則“正義作為應然or實然”之問題即可解消在“正義作為生產or分配”之問題裏。孫教授認為自由主義者們並未對這些概念加以厘清,所以他們只能很直覺地(亦即反省不足地)把正義問題限定於“分配正義”👳🏻,而完全忽略“生產正義”的面向。這裏的問題是:分配原則性質,此種原則需要某種形上學以為基礎🦃😚,然後來規範分配。此即所謂“立理限事”🆑。算數原則👩🏼🦰,較簡單易行🧑🏼🍳。此等原則誠然因為多註意到了“施”之一面、因而註意到了“施/受”關系(作為一全體)🦻,但是仍然以“個人”為前提。孫教授認為問題的解決之道有三種✅:使普遍(普遍的需要)實體化、特殊(的需要)則服從普遍🧛🏼。使普遍形式化💄、特殊則化約為意誌關系使普遍形式化🏊🏿、特殊則化約為算數關系👨🏽⚖️,供給與需要(作為特殊)都實體化,取得普遍之形式🧏🏿♀️。
提問環節中在場的老師和學生就自己關心的問題與孫善豪教授進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