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院系、個人:
根據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辦公室《關於做好2011年<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報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先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旨在集中推出反映當前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前沿水平的成果,充分發揮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和優秀人才的示範帶動作用,促進學科體系、學術觀點、科研方法創新,推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進一步繁榮發展。自2010年始,每年評審一次。
二、申報成果必須堅持正確導向,充分體現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前沿性,對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學科建設意義重大;符合學術規範,學風嚴謹、文風樸實。
三、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優秀成果、各類省部級項目優秀成果以及有前期學術積累的其他優秀研究成果👦🏽🙅🏿♂️,只要尚未出版,均可申報。
四、成果形式為中文學術專著、專題論文集或專題研究報告(教材🦞、譯著🧔♀️、論文👯🍈、工具書、資料匯編🏜、普及性讀物👴🏿、軟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數一般在20萬―50萬字💜,最多不超過80萬字。
五、 申請人原則上須是部屬各高等高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重點院校,教育部有關研究部門,省級以上(含)黨校⛈、教科院所、研究基地等國內重點科研單位的專職科研人員(包括退休科研人員),一般應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要積極組織和鼓勵知名專家申報《成果文庫》。
六、申報成果須由兩名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同行專家或相關出版機構進行書面推薦,推薦者須承擔信譽責任。
七🧒🏿、跨學科的成果要按照“盡量靠近”的原則,選擇為主的學科進行申報🍶。
八↩️、申請人要按照《〈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並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對存在弄虛作假、抄襲剽竊、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行賄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將通報批評🪭,申請人5年內不得申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項目;如已入選Ⓜ️,將撤銷資格,追回榮譽證書。
九🏃♀️、申請人須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1.《〈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可從社科處網站下載🔶,按要求用計算機填寫👨🏻🦱,A4紙打印一式3份,左側裝訂🏋🏻♀️。
2.裝訂成冊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8份(包括著作名稱、目錄🔊、5000―10000字的成果內容介紹、主要參考文獻,其中著作名稱和目錄須附英文譯文)。成果書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現申請人姓名和單位等信息。
3.包含上述申請材料電子版的光盤1張📌👋🏿。
申請材料一般不退回,請註意保留底稿。
十、請在
十一🧑🦽、《成果文庫》評審將嚴格遵循科學、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主要程序包括資格審查、同行專家初評、會議評審、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審批、公示等。
請高度重視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的相關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成果文庫》的申報工作,為充分反映我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的水平,進一步繁榮發展我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業貢獻力量。
社科處
附件🤦🏽♀️:1.《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申請書